二二八放假的前夕,雖然大家都已經回家放假去了,
但因為職責使然,還是得於新院民進住兩個禮拜內去做開案訪視。
約莫傍晚六點,進了護理區,詢問護士案主的位置,
便進病房以進行我的新進住個案開案訪視。
當然一開始就表明了我的身分,
再開始一連串的關懷及哈拉打屁,
想說案主人還滿和譪的,除了回答題之外,也會主動跟我聊天,
經過良好的互動過程,該取得的資訊也都問到了,
就跟案主說了掰掰,回辦公室繼續處理公事。
看似一切都順利,哪知放完假後,一大早護士來電,
因不在位置上,所以是凱寫了紙條在我桌上,
看到紙條時,還以為又要召開喪葬小組會議了,
回撥過去後,聽到一件令人噴飯的趣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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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士:「你前天不是來探視○○○嗎?」
我:「是呀,怎麼了嗎?」
護士: 「是這樣的啦,昨天○○○跟他家屬說:『昨天有個調查局的人來問我話,調查我的身家背景,還問的很詳細呢!』」
我:「………」
我:「哈哈哈,可我有跟他說我是社工呀!」
護士:「呵呵,可能他不知道社工是什麼吧!」
我:「嗯嗯,有可能喔!我看我還是再去跟他解釋一下好了。」
護士:「我看還是我帶你一起去找他好了。」
我:「也好,但是被認為是調查局的還真的是頭一遭呢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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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把這件事跟辦公室的同仁分享,大家全都笑翻了。
我覺得,看來我們政府對於社會工作的宣導仍有相當的精進空間,
另外,下次問個案資料,是不是要考慮少問一點咧?

題外話,也難怪案主會誤會,對於一個第一次見面的人就被問到家
庭成員狀況、年輕時從事之職業諸如此類的問題,
應該會滿腹疑惑,他到底想要幹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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